在你給孩子貼上告密者的標簽之前,先放緩腳步來把真相弄弄清楚。的確,孩子需要逐漸學會不打小報告,但是在孩子早年,這種行為也是孩子知道尋求幫助的一種手段。還分辨不出什么信息是值得告密的,而什么是無關緊要的。例如,“爸爸,杰克在玩我的玩具汽車。”與“爸爸,杰克在大馬路上玩耍?!焙苊黠@,這兩種情況,前者只是惱人的情況,而后者則是危險的警告。父母需要做到的就是逐漸讓孩子區(qū)分這兩種情況,并且及時將有用的信息進行匯報。
大多數(shù)情況下,寶寶告密都是屬于沒事找事,表達不滿的情況。因此父母切忌表揚告密者,而懲罰另一個孩子,這樣會給孩子誤導。孩子會在賞罰之中更加確信一點,那就是打小報告是正確的做法。
當孩子為小事而打小報告時,給孩子一些事情去做,這會自然地加重孩子的負擔,孩子便會知道以后不可以再這么做。例如,當孩子告訴你,“哥哥搶我的玩具。”與其立即做出回應,不如對孩子說,“你為什么不把哥哥的行為畫成一幅畫呢,我稍后會來看的?!焙⒆訒⒓匆庾R到,花那功夫去畫畫,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當孩子遭遇困境,父母需要向孩子給出備選方案,而不是任由孩子的告密行為。告訴孩子,“如果你能冷靜下來,告訴我發(fā)生了什么事,那么我給予你的幫助或許會更大。”隨后詢問孩子告密的動機,是為了讓父母或老師懲罰對方,還是本能地維護自己的權益?事情的真相如何?不如向孩子了解清楚后再做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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