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未滿足孩子的要求,孩子與大人賭氣,故意損壞東西,發(fā)泄心中的憤怒.某些被溺愛的孩子常以此要挾成人,以達到個人目的.對這種故意破壞的行為,成人絕不能姑息遷就,既要嚴厲批評,也要讓孩子嘗到破壞的滋味.例如摔壞了玩具,至少在半年內不買新玩具;搗熄了煤爐,讓他與家人一起挨餓;砸壞了碗碟,告訴孩子兩周內不買他最愛吃的冷飲,以省下購買新碗碟的錢.孩子受到一定的懲罰后,會留下深刻印象,就不敢再由著性子耍潑了。
有些幼兒損壞東西,并未意識到行動的后果,而是對活動的過程感興趣,覺著好玩.例如把圖書中色彩鮮艷的畫面撕下來折疊玩具;到田里揪下菜花、豆角、嫩瓜;用刀、筆在墻上、桌上亂刻亂畫……成人發(fā)現(xiàn)后要及時制止和教育,使他們認識到這些東西損壞就再也恢復不了原樣了.要適當引導幼兒興趣,例如對愛撕書折疊的,可給孩子色彩鮮艷的彩紙,由他折疊;對愛亂刻亂寫的,可給他硬紙、刻刀、彩筆及作品范例,讓孩子模仿著刻畫.
還沒有人評論哦,趕緊搶一個沙發(fā)吧!